法官判定Google不必交出搜索记录

最近关于Google的一个热门话题是,美国联邦政府要求包括Google在内的搜索引擎公司交出访客所做的关键词搜索记录和随机的网址。

三月底,法官正式判定:Google不必交出这些搜索数据。Google把这称为是一次胜利,我也觉得是。

事情起源于去年,美国司法部要求Google在内的搜索引擎公司交出从2005年6月1号到7月31号两个月的关键词搜索数据,这大概会包括上亿个被普通人搜索过的关键词。美国司法部的目的是从被搜索的关键词中去判断,有多少儿童所做的搜索会返回带有色情内容的网站结果。

Google拒绝了这一要求。而雅虎,微软和美国在线等都交出了数据。

后来美国司法部做出了让步,只要求一个星期的数据。但是Google仍然拒绝了。Google的理由是,这牵扯到用户的隐私。

美国司法部将Google告上法庭。在法庭上,美国司法部仅要求5000个随机的被搜索的关键词。但是法官最后判定,Google无须交出任何搜索数据。法官认为,在搜索数据当中可能包含的隐私重要性超过了司法部对色情网站的考虑。而且司法部完全可以从其他搜索引擎已交出的资料中,得到色情网站情况的数据。

表面上看,有的人可能认为Google的立场有一些不近人情。但是如果我们进一步思考的话,会理解到Google为什么这么坚持自己的原则。因为即使是随机的5000个搜索关键词,也有可能透露用户的个人隐私。虽然这些关键词并不必然和用户的个人资料相连接,但是有时候,关键词本身就带有隐私。比如说,一个访客完全可以搜索“真实的姓名某某某,第三次打胎”等,而这串搜索词被透露出去,本身就有可能已经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

同时法官认为,Google应该交出50000个随机的网址。当然网址是很容易取得的,任何人到搜索引擎或网站分类目录都可以找到几十万个随机网址。

前几天最新的一个消息是,实际上美国司法部对总共34家公司做出同样的要求,而不仅仅是Google,雅虎等搜索引擎。

------首次发布日期: 2006年04月20日

作者: Z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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